误区一 外加剂不经检验直接投入使用
在混凝土施工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总是根据规范要求按批次把水泥、砂、石等建材产品送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而往往对外加剂的性能检验却不够重视。其实,混凝土外加剂种类较多,且均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其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到其在混凝土中的作用,如减水率的大小,氯离子含量的多少等。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第7.2.2条中特别强调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并对检验的数量和方法进行了规定。在条文说明中解释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因此外加剂未经检验不能使用在混凝土中。
误区二 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意使用外加剂
1.外加剂选用应考虑使用目的
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工程材料及施工条件通过试配试验确定。各种外加剂各有其特性,使用时应根据外加剂的特点,结合使用目的,如根据节约水泥、改善混凝土性能、加快模板周转等综合指标来考虑,即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外加剂的使用品种。
2.几种混凝土应用外加剂情况分析
(1) 防水混凝土应用外加剂的目的是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 要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关键是要减少混凝土内部的孔隙,堵塞漏水通路,应用减水剂和引气剂。
(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的关键是保证分层浇筑混凝土之间在初凝时良好结合,降低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温升,避免混凝土开裂,选用缓凝型减水剂可满足上述使用要求, 即缓凝和降低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温升,从而提高混凝土的质量。
(3) 在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结构自重往往是主要矛盾,故使用外加剂的目的是配制混凝土,减轻结构重量及有效地利用钢筋应力,宜选用减水剂,可大幅度减少单位用水量,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误区三 不重视外加剂和水泥的适应性问题
1.什么是外加剂和水泥的实应性
混凝土外加剂和水泥的适应性问题可解释为将经检验符合有关标准的某种外加剂掺加到用按规定可以使用该品种外加剂的水泥所配置的混凝土中,如果能够产生应有的效果,则该水泥与这种外加剂是适应的。
2.外加剂和水泥不适应应用举例
几乎所有品种的外加剂与水泥之间都存在适应性问题。如用几种普通硅酸盐水泥并掺加某种减水剂(经检验符合减水剂质量标准)配制混凝土,在配制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有种水泥所配制的混凝土在减水率方面出现了严重不足,就说明这种水泥和该减水剂不适应,而其他几种水泥与该减水剂相适应。再如,当某种水泥所配制的混凝土中掺加经检验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速凝剂却得不到速凝效果,或掺加缓凝剂却得不到缓凝效果,都可以认为是外加剂和水泥不适应所致。
以减水剂而言,不同减水剂品种对水泥的分散、减水、增强效果不同;对于同一种减水剂来说,由于水泥矿物组成、混合材料品种和掺量、含碱量、石膏品种和掺量等不同,减水增强效果差别很大,如木钙和糖蜜减水剂,当它用于二水石膏作调凝剂的水泥混凝土中时,其凝结正常,但是当用于硬石膏(CaSO4)作调缓剂的水泥中时,就会产生凝结(假凝)。还有某些水泥由于石膏掺入量不足(但达到水泥标准性能)而与减水剂不相容会发生急凝现象。
3.外加剂和水泥适应性检验
外加剂和水泥之间的适应性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而又难以避免的问题,它影响着其应用效果,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和无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使用外加剂前检验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绘制以掺量为横坐标,流动度为纵坐标的曲线,其中饱和点低、流动度大、经济损失小的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好。